《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》(蘇府規字〔2020〕14號)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,《太倉市戶籍準入登記暫行辦法》(太政發〔2006〕94號)同時廢止。為做@ 好新舊辦法銜接工作,現就購房落戶過渡期政策規定如下:
購買我市成套商品住房,並於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(房屋所有權證),且符合下列條〇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戶口遷入:
一、購買我市成套商品住房70平方米以上@,且與我市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,同時段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人員,允許↑其本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∞婚子女遷入。依此規定提∞出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。
二、在本市投資人民幣100萬元以上,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(稅務部門出具證明),允許其本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遷入。依此規定提出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6月30日。
三、購買我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,取得不動產權證(房屋所有權證)3年以上,並在本市經商、興辦產業連續3年以上、累計納稅人民幣20萬元以上(稅務部門出具證明),允許其本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遷入。依此規定提出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。
該政策與《蘇州市戶籍準入管理辦法》(蘇府規字〔2020〕14號)同步實施。
太倉市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25日
(此件公開發布)